桃園市113學年度本土語言補充教材課文及教學活動設計
徵選活動實施辦法
一、依據:桃園市113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本土語言補充教材開發實施計畫
二、目的:
(一)編輯符合地方特色學生需求教材,增進學生學習興趣。
(二)辦理鄉土語言研發教材發表活動,樹立教師專業形象。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四、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
五、承辦單位:桃園市中壢區華勛國民小學
六、辦理項目:
徵選具桃園市在地特色之優良本土語言教材、教學活動設計,以提供各校參考使用。
詳情請參閱附件